商标维权,作为品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维权、怎样维权呢?常见的有两种基本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事先维权法。即申请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是由申请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后予以注册的商标。 第二种方法,是事后维权。即当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依法维权。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一是行政方式。商标专用权人可以自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是民事诉讼方式。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赔偿,得到合法的弥补。 三是刑事诉讼方式。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